
隆德县人民检察院
LONG DE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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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3项、自治区级及以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90项。其中,魏氏砖雕、杨氏泥彩塑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在区内外都享有很高的声誉。因此,保护好这些珍贵的文物文化遗产,无疑是守护历史、传承文明的重中之重。
近年来,隆德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聚焦魏氏砖雕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特色优势产业保护等,依法精准履职监督,助力守护文化传承和发展。
一是依法精准履职,全力守护古文物文化遗产。在开展工作中发现,奠安乡梁堡村一座古宅“世德堂”地基松动,房屋倾斜,东西厢房及过门厢房损坏严重,急需维修保护。我院公益诉讼办案部门立即立案办理,走访现场查看该历史建筑,充分了解该建筑的建造年代和历史价值等。经调查,该建筑始建于明朝,距今已六百余年,四梁八柱、深屋外窗、土木结构均保留着明朝建筑的原始风貌,近两年来因保护措施不到位,导致地基松动,房屋倾斜。我院明确该历史建筑维护和监管职能部门后,立即和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召开磋商会议,由住建局负责对该建筑进行维护和修缮,目前已修缮到位。

修缮前

修缮后
二是抓实品牌创建,助推非遗保护机制化长效化。精心打造“隆德重法,检护文创”工作品牌,让文物文化遗产保护成为增自信、润民心、聚合力、促发展的宝贵资源。结合工作实际,在老巷子建成文物文化遗产公益保护检察实践基地,在县域涉文化、文物保护和非遗的相关企业设立“检察服务联系点”,采取“服务基地+联系点+检察官”等方式,拓宽案件线索来源,为非遗保护筑起法治保护屏障。近年来,办理涉文化、文物保护领域刑事案件1件,公益诉讼案件17件,摸排到涉“红色”保护线索2件,正在调查核实中。
三是聚焦多方协同,合力织密非遗保护“安全网”。融合发挥检察监督和文化行政执法优势,与县文广局建立文物文化遗产公益保护协作机制,开展县内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集中磋商会,高效协同履职,形成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合力。对一起因施工致周家嘴新时器古居遗址损毁(故意损毁文物)案,后续将充分运用民事公益诉讼、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和行刑衔接、以案示警等工作机制,全面综合履职,以司法温度守护文化创新。
下一步,隆德县检察院将持续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功能作用,以“检护文创”品牌创建为总抓手,协同“四大检察”综合发力、一体履职,全力守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